24小时咨询电话

当前位置:主页 > 弱电百科 > 弱电知识 >

综合布线系统施工方案

作者:admin发布时间:2019-03-15 19:49

综合布线系统(PDS)是智能化、信息化通信的基础传输平台,为建筑提供高性能的数据和语音通信,应能兼容和支持数据、语音、图文图像、监控图像等多媒体系统等应用,既满足当前的业务处理需求,又应满足今后通讯及网络发展的需求。综合布线系统应当具备开放性,灵活性和可扩性,充分满足信息化内外网以及内部与外界的信息交流需要。

综合布线系统采用符合《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》(GB50311-2007)的层次结构,分为 7 个组成部分:

1、工作区

2、配线(水平)子系统

3、干线子系统

4、建筑群子系统

5、管理子系统

6、设备间子系统

7、进线间子系统

系统应符合国际标准 ISO/ICE11801 第二版和 EIA/TIA-568B.2 对六类铜缆布线及各子系统的规定及要求。本系统应具有先进性、开放性、灵活性、冗余性,达到使用灵活、扩充方便、管理简便、维护容易的特点,同时,系统应采用模块化结构,保证系统能很容易的扩充和升级。

系统设计说明

本次设计采用结构化综合布线系统,数据及语音水平布线采用六类布线标准,支持千兆传输;数据主干采用万兆室内单模光缆;语音主干采用三类大对数铜缆。为有线数据网络、无线数据网络、安防系统等提供信号传输线路。

网络及电话核心设备位于主站房二层的弱电机房,通过主干线缆连接至放置接入设备的配线间(IDF)。运营商进线从地下一层的弱电进线机房接入,通过光缆连接至弱电机房内。

综合布线配线间(IDF)与其他弱电系统配线间统一设置。弱电机房与消控机房之间预留光缆。

管理办公室按 1 工位/10 ㎡预留设置 1 个数据点,1 个语音点。配套服务用房(出租)按每隔断设置 1 个弱电信息箱,预留 1 4 芯单模光纤。

施工工艺要求

1、线缆敷设

所有线缆的敷设应按相关规范和标准施工。

所有的线缆应敷设在指定的桥架、线槽或线管内,线缆的敷设应平直,线与线之间严格保持平行状态,不得产生扭绞、打圈、等现象,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。

在安排布线时,必须考虑线缆的最小弯曲半径,并提供参数给发标方审核。敷设多条线缆的位置应用扎线带绑扎,并作出标识。扎线带应保持相应间距,线缆扎线带的绑扎不能太紧以免影响线缆的使用。

线缆的排列应避免交叉。线缆布放时长度应有冗余。交接间、设备间线缆在配线架处的预留长度一般为 3m-6m,工作区为 0.3m-0.6m,光缆在设备端预留长度一般为 5m-6m。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。

2、跳线

所有的跳线由投标方提出统一的标识规则,给弱电子系统予以标识,并单独编号。提供多种不同颜色、不同连接头的跳线,跳线的标签遵循 TIA/EIA606 标准,跳线的颜色必须和色场标识的颜色一致。

综合布线
相关推荐: